时间: 2019-11-26 阅读: 189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品质的不断要求,越来越多的人在家具装修方面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寻找适合自己的装修方式,体验不同的家居用品,合理保养每个家中小物,用心经营我们的幸福生活,成为每个为自己打拼努力生活的人的追求,但是盲目跟风选择商品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如果你感到迷茫的话,请看这个问题:请问你知不知道测评:夏季家电维修高峰期 维修记录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品质的不断要求,越来越多的人在家具装修方面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寻找适合自己的装修方式,体验不同的家居用品,合理保养每个家中小物,用心经营我们的幸福生活,成为每个为自己打拼努力生活的人的追求,但是盲目跟风选择商品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如果你感到迷茫的话,请看这个问题:请问你知不知道测评:夏季家电维修高峰期 维修记录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由于每次维修叶先生都没要记录单,叶先生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权利。
一份看似普通的维修记录单却在关键时刻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利器。相对叶先生来说,消费者陈女士就幸运多了。她于2008年5月购买了一台冰箱,3个月后出现故障,冰箱售后服务部门免费为其修好并填写了维修记录。2010年秋季该冰箱又出现不制冷的问题,售后人员却要收取200元的维修费,理由是冰箱被消费者“动过”(擅自修理过)。陈女士认为“动过”冰箱的只有售后人员,并提供维修记录为证,便与商家据理力争,最后在消委会的帮助下问题得到解决。
类似的维修投诉,到每年夏季都是一个高峰期,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数码电子等商品时,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介绍商品的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并提供有效的“三包”凭证。消费者对此要做到心中有数,明白自己在商品“三包”期内的权利;维修记录是商品在“三包”期内退货、换货、修理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据,若家电、数码电子等商品在“三包”期内经过维修,消费者一定要让维修商如实填写维修记录,不要因怕麻烦或维修商的推托而忽视修理记录,否则会给日后维权带来困难;当消费者遇到维修商不履行填写维修记录的义务时,要及时向工商部门12315台申诉,或向消委会投诉,以争取消费维权的主动性。
与此同时,对“三包”期外的家电等商品,消费者要保管好维修凭据。目前维修市场鱼龙混杂,个别不诚信维修店在维修时会动些手脚,明明是小故障、小问题,却将它扩大化,把没必要换的零件换掉,或者多收修理费等,所以妥善保管凭据有利于事后维权。
看完了上面的内容,相信您能够从中获得帮助,祝您在家居装修的过程中一切顺利,拥有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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